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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积金“带押过户”政策下月起实行


(资料图)

黑龙江日报7月30日讯近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公积金存量房“带押过户”贷款政策自8月1日起开始实行。

“带押过户”贷款业务适用于卖方已在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本部办理了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存量房,买方申请公积金贷款除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规定外,还需要同时满足买方申请纯公积金个人贷款、交易的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等政策要求的办理条件。

该政策的出台,卖方无需提前结清原公积金贷款解除抵押即可交易并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免去了职工自筹资金先行还款等资金顾虑,切实减少存量房交易环节、有效减低买卖双方职工交易成本,提高存量房流转效率,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哈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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